桃園防災教育館參觀注意事項
- 12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單獨入館。
- 嚴禁傳銷、買賣之商業行為與各種政治性、宗教性活動。
- 請著整潔服裝,並避免穿著拖鞋、輪鞋或使用滑板,禁止腳踏車入館。
- 開放區域原則僅限1樓及2樓,其他區域如特別開放依本館公告為準。
- 全館禁煙,嚴禁吐痰、嚼檳榔或口香糖,並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寵物(導盲犬、搜救犬除外)進入
- 開放區域皆禁止飲食(除公告可餐飲區外)
- 假日如因人潮眾多,將視情形實施未預約民眾排隊入館。
- 館內之攝、錄影不得用於商業用途,本館保留法律追訴權。拍攝時,不得有影響安全動線及他人參觀權益情事。
- 本館為免費參觀;服務台提供諮詢、廣播、導覽設備租借等多功能服務。
- 如有手提袋、背包等物品可寄放於置物櫃,以附有照片之有效身分證件向保全人員領取鑰匙,依編號放置,並妥善保存鑰匙。
- 大型物件、嬰兒推車或行李請寄放於服務臺,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,本館不負保管之責,本館得實施必要之安全檢查。
- 館內禁止喧鬧、攀爬、追逐嬉戲、亂丟雜物及其他影響他人之行為;如因此致傷亡者,本館概不負責。
- 毀損、偷竊展區相關物品或設施者,本館得依循法律途徑辦理。
- 經本館認定有礙館內安全與秩序者,本館得勸導、制止、拒絶入館或勒令離館。
- 團體未經許可嚴禁自行導覽,以維護展場安寧與解說正確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