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大招如何禮讓消防車、救護車
緊急救護
消防
2020.12.10
依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規定:汽車駕駛人聞消防車、救護車之警號,不立即避讓者,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,600元罰鍰,並吊銷駕駛執照。但於停等紅燈時須閃避消防車、救護車,勢必要超越停止線而可能被拍照取締,怎麼辦呢?
其實禮讓消防車、救護車是符合緊急避難之行為,依法可以免罰。民眾只要記住避讓的時間、地點及消防車(救護車)車號,在接獲交通罰單即可向警察機關提出申訴,警察機關於向消防機關查證屬實後,即可免罰。
接下來就來教大家如何在以下情況禮讓消防車與救護車吧!
一、與消防車、救護車「同向」路段
(一)單車道或同向1車道:應緊靠道路右側
(二)2車道:應向車道左右兩側避讓。
(三)3車道以上:應完全駛離中間車道,往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。
二、「交岔路口」遇到消防車、救護車
(一)應盡量保持淨空。
(二)尚未進入路口應減速暫停,不得搶快進入路口。
(三)已進入路口,應駛離不妨礙地點或避讓供消防車、救護車先行。
三、「慢車」(如:自行車、人力行駛車輛、獸力行駛車輛)遇到消防車、救護車
(一)道路上,應緊靠道路右側。
(二)單行道,應緊靠道路右側或道路兩側。